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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兴业银行欺诈交易案带给跨国银行风险监管的启示
引用本文:罗国强.法国兴业银行欺诈交易案带给跨国银行风险监管的启示[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8(4):101-104.
作者姓名:罗国强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上海,201620
基金项目: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
摘    要:法国兴业银行欺诈交易案是世界上目前单笔涉案金额最大的交易员欺诈事件。违法风险是无孔不入的,即便是金融监管制度比较发达的国家也不能避免,在复杂的金融交易、尤其是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中,建立有效的针对违法风险的防范机制是必须的。对金融机构而言,声誉就是生命,声誉风险对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市场的破坏性往往是巨大的,如何维护交易主体信用、遏制声誉风险,乃是市场监管者必须关注的问题。内控机制的存在及其建设质量,直接影响着离岸金融机构控制与防范风险的能力,跨国银行监管当局有必要督促金融机构依据法律与国际惯例,建立合理有效的内控机制。巴塞尔协议是跨国银行风险监管的国际惯例,任何国家或地区,都必须考虑依据巴塞尔协议,综合本国国情,建立自己的跨国风险监管法制。

关 键 词:法国兴业银行  欺诈交易  跨国银行  风险监管  巴塞尔协议
文章编号:1003-4625(2008)04-0101-04
修稿时间:2008年2月1日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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