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市工商局提出精神文明建设六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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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熊海青.福建龙岩市工商局提出精神文明建设六措施[J].工商行政管理,199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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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海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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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创建办具体抓,其他科(室)配合抓,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2)强化思想发动。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从建设高素质队伍的高度认识精神文明建设的必要性;从树立工商形象的高度认识精神文明建设的紧迫性。(3)强化分类指导。强化市工商局领导挂钩县(市)、区局工作的力度,把精神文明建设工程摆上首位;强化对创建示范窗口的指导,加大创建工程步伐。(4)强化监督机制。成立督查组加强对市局机关和县(市)、区局的督查;并通过各种形式,接受社会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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