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现行民事调解制度的弊端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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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鼎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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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广播电视大学长海分校,辽宁 长海,11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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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后我国正式进入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而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保障。构建和谐社会,业已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主旋律。和谐社会的理想目标并不是消灭各种矛盾和冲突,更不是无视这些矛盾和冲突的存在,而是要建构一个科学的、合理的化解矛盾和冲突的法律机制和社会机制,强化社会和国家消化社会矛盾的能力。在解决社会纠纷的各种机制中,除司法审判外,各种形式的调解是其重要的形式,尤其是民事调解制度,在各类民事纠纷的解决中起到了巨大作用。笔者在本文中通过对我国现行调解制度的分析,结合相关法条,对我国民事调解制度建设健全进行了简要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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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制度完善 民事调解 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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