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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我国政府资源环境审计开展的十个问题北大核心
引用本文:李兆东.影响我国政府资源环境审计开展的十个问题北大核心[J].财会月刊,2019(5):106-113.
作者姓名:李兆东
作者单位:1.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8XZZ002);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项目"PAPD审计科学与技术预研究项目"(项目批准号:YSXKKT31);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研究课题重点项目(项目编号:GASA161011)
摘    要:我国政府资源环境审计已经开展了二十多年,取得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同时产生了十个影响审计业务开展的关键问题,对此从审计主体、信息鉴证、审计目标、审计范围、技术方法、胜任能力、审计依据、审计路径、问责对象、问题定性等审计要素方面予以解答:资源环境审计的主体应是审计机关;资源禀赋信息和环境保护信息需要进行独立鉴证,且由具有权限和资质的专业机构完成;资源环境审计的目标是评价资源环境质量是否得到改善;资源环境审计的范围应按资源环境领域的特点划分;资源环境审计并非一定需要特殊的审计技术方法,传统的审计技术方法仍然是资源环境审计的主流方法;从事资源环境审计业务的人员并非一定需要具备资源环境专业背景,而只需了解基本的资源环境概念,并辅以外部专家系统;资源环境审计的依据是充分的;资源环境审计的实施应围绕财政资金展开;资源环境审计应问责党政领导;资源环境审计定性规则悖反现象突出。

关 键 词:资源环境审计  政府审计  审计要素  审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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