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科学技术决策是怎样作出的 |
| |
引用本文: | 连公尧.美国的科学技术决策是怎样作出的[J].全球科技经济瞭望,1995(6):5-8. |
| |
作者姓名: | 连公尧 |
| |
摘 要: | 美国在科学技术方面与其他方面一样,进行决策时遵循宪法和有关法规,由承担有关责任的机构来履行其职责,从而实现对科学技术的决策和管理。美国于1787年制定出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成文宪法,该宪法体现出的基本原则是:有限的政府,分开的权力,核查与权衡并重,联邦制度,人民对政府的监控。根据宪法,美国的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部分,分别由国会、总统和法院行使,又互相制约。这就是美国“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本文侧重介绍美国在科学技术方面与制定政策、拨款、选项、评价等工作有关的组织机构、程序方法、标准等内容。
|
关 键 词: | 科技决策 美国 科技管理 经济发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