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进一步完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管理体制 粮食市场化改革后,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是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主要载体,要继续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加强对这类企业的管理,既是确保市场稳定的需要,又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争取国资部门的支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这类企业的管理工作.鉴于粮食部门国有资产和粮食企业管理上的特殊性,政府应该从大局出发,委托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管理该类企业,负责企业领导班子、经营班子的任免、考核和业务指导、资产经营管理,及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的任免、各类财务统计资料,报国资部门备案,政府国资委负责国有资产的使用监管和处置审批,并可直接委派企业监事会主席或监事,形成双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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