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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讯:财政支持科技企业再出优惠政策
摘    要:<正>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文件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及国家大学科技园(以下简称"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关 键 词:科技企业孵化器  优惠政策  财政支持  国家大学科技园  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  “孵化器”  孵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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