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评审专家问责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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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凯.建立评审专家问责制[J].浙江经济,2007(3):3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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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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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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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项目决策的一个程序,专家咨询、评审目前已经被普遍采用。尤其是在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或者科技项目立项中,评审专家的意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可行与否。尊重专业、尊重各个领域专家的专业判断,被认为对于提高决策的规范程度和科学程度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一个社会理性的重要标志。毋庸置疑,这是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良好方式。当然,这种认定隐含着一个前提,就是专家在审议某个项目可行与否的时候.是从自己的良知自律、职业操守和专业水准出发。负责任地对项目所产生的效益和影响表达自己的专业判断。即使面对一个复杂的项目,自己的专业水准不够,也应该实事求是地表明自己的观点,而不是出于人情、虚荣、利益的考虑隐瞒事实,作出违心的判断。换言之,他们的立足点是技术、是专业,而不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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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评审专家 问责制 项目决策 专业判断 专业水准 决策民主化 专家咨询 项目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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