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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食货志》有关井盐记载释疑——兼与古贺登氏商榷
引用本文:吴天颖.《新唐书·食货志》有关井盐记载释疑——兼与古贺登氏商榷[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4).
作者姓名:吴天颖
作者单位:北京经济学院经济研究所 研究员
摘    要:(一) 《新唐书》卷五十四《食货志四》载云: “有唐盐池十八,井六百四十,皆隶度支。……黔州有井四十一,成州、巂州井各一,果、阆、开、通井百二十三,山南西院领之。邛、眉、嘉有井十三,剑南西川院领之。梓、遂、绵、合、昌、渝、泸、资、荣、陵、简有井四百六十,剑南东川院领之。” 此书修成整整九百年后,日本早稻田大学文学部教授、唐代史研究会发起人古贺登先生,在《续唐代井盐考——再论新唐书食货志中有关井盐的记载》一文中,对以上引文的可靠性提出了异议,其要旨为:“黔州在开元二十一年前属于江南道管辖,后来成了黔中道首府,在整个唐代从未属于山南西道”;“位于剑南道西南端的巂州,不可能属于山南西道”;“新唐志记载着贞元、元和时的情况”,所记井数“与唐代的可以信凭的《通典》所记载的九十一口盐井的数字差距相当大”;认为“新唐志的作者显然不是把可靠的唐代记录作为依据而写成”,“是完全不可信的”,“我可以断定当时不可能有六百四十个盐井”;并且进而推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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