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阳光收费”创新收费管理新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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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庞晓民,高慧娟.推行“阳光收费”创新收费管理新模式[J].中国价格监督检查,2012(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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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庞晓民 高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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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建平县价格监督检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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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年以来,辽宁省建平县物价局围绕"保增长、调结构、稳物价"的工作中心,结合县级价格主管部门工作特点,将价格收费管理与监督检查紧密结合,率先推行"阳光收费"监督管理新模式。该模式,即将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使其不能再随意进行搭车收费、模糊收费、肢解收费等。自推行该模式以来,价格主管部门对国土、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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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收费员 收费单 收费管理新模式 价格收费 价格监督检查 乱收费行为 辽宁省建平县 主管部门 工作中心 收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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