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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涉税鉴证收费的批复
摘    要:四川省国税局、四川省地税局,各市、州物价局,扩权强县试点县(市)物价局:根据对去年下发的全省涉税鉴证收费标准的批复(川价函2008]80号)文件试行一年的情况,各方面均没有较大的反映和意见。现将涉税鉴证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关 键 词:四川省物价局  收费标准  批复  鉴证  涉税  四川省国税局  地税局  试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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