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原油贸易计量分为动态计量和静态计量。油量计算先得到20℃毛体积,再计算出毛重量、20℃净体积和净重量。通过分析和研究这些标准发现,各类标准的计算顺序存在差异,一类是先计算出毛重量再计算净重量;另一类是先计算20℃净体积再计算净重量。两类计量方法均有相关理论支持,但贸易双方不知晓差异的存在。通过具体的计算实例,给出了采用不同方法计算净重量带来的差异。以一批100 000 m3不同密度原油计量为例,20℃密度在850.0~950.0 kg/m3、水的质量分数在0.25%~1.00%时,两种计算方法差异率为0.13‰~1.52‰。经过分析可知,当密度越小、水的质量分数越大时,差异率越大,与贸易双方规定的小于3‰差异率范围相比更为显著。建议贸易双方在拟定交接合同时应规定检验标准,规避因计算方法不同带来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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