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养猪业和贩运大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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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玉田,汪小敏.泰和县养猪业和贩运大户[J].中国农村经济,19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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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玉田 汪小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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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赵玉田),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汪小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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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牧业是江西省泰和县的主要产业,1994年泰和县农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61%,农业产值中畜牧业产值占30%。畜牧业生产对于泰和经济和农民收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养猪业是泰和畜牧业的主要支柱,泰和“冠朝”猪品质优良,闻名省内外。1994年平均每户养猪8头,每人养猪2头,农民收入相当部分来自养猪业;每年征收屠宰税和增值税1750万元,占财政收入的26%。1994年生猪饲养量达78万头,出栏55.66万头,其中64.68%被生猪贩运专业大户销往广东。泰和猪在广东市场上竞争力极强,汕头市场80%的鲜猪肉是泰和猪,贩运大户是泰和养猪业的龙头,他们对外联接、控制销售市场,对内牵动着全县养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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