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开办程序和应提交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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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为民.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开办程序和应提交的文件[J].资产与产权,2002(1):5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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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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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股东人数在2人(包括2人)以上,50人(包括50人)以下;2、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即:以生产经营或产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3、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规定;4、有自己独立的公司名称,并符合国家名称管理规定;5、建立符合《公司法》要求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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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法》 提交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 管理规定 注册资本 股东 设立 程序 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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