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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他惩罚威胁足以维系社会合作吗——一项公共品实验研究
作者姓名:汪崇金  史丹
作者单位:1. 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50014;2.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100836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与周边国家电力互联互通战略研究”(13&ZD16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地方政府社会治理创新对公共服务的影响研究”(14BGL148),“农民工市民化背景下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15BSH047).
摘    要:大量实验研究显示,被罚者能够立即“可知的”利他惩罚可以有效地维系公共品自愿供给合作,这是破解社会合作难题的突破口.但近年来,这种实验设计招致诸多质疑.本文重新审视了人们的利他惩罚意愿,分析了人们对他人的利他惩罚预期及其对社会合作的影响.研究发现,更为严格意义上的利他惩罚确实存在,但利他惩罚威胁不足以维系社会合作,搭便车者往往会低估他人的利他惩罚.基于当前中国社会的利他惩罚乏力、利他惩罚预期不足的基本判断,本文提出,应积极拓展利他惩罚渠道、畅通惩罚作用路径,在私人惩罚与公共惩罚的互动中,形成有力的失信惩戒机制,从而进一步强化利他惩罚对违规、卸责、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的威慑.这是当前推进社会治理的一个有效抓手.

关 键 词:利他惩罚  预期  公共品实验  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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