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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权”的法律性质及在权利冲突中的适用——从“两白之战”谈起
作者姓名:温彪飞
作者单位:太原科卫专利事务所
摘    要:新《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专利法》第23条作了类似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从立法本意上看,两法都是为了解决司法实践中对于恶意利用知识产权不同授权部门和不同确权方式,跨部门抢注他人合法在先权利,造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对于何谓《专利法》所称的"合法权利",《专利审查指南》(2010版)第四部分第五章第7节规定是:"合法权利,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关 键 词:在先权利  申请权  《专利法》  申请日  外观设计  不正当竞争  专利审查指南  权利冲突  商标注册  注册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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