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一、二年,农村出现了耕地转包的现象,还有发展趋势。据全国21个省、自治区(除京、津、沪、内蒙、吉林、黑龙江、新疆、西藏除外)40个县(市)农村信息点的不完全调查统计,到1983年4月底止,转让承包耕地的户,已占农户总数的0.9%;转让耕地面积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0.7%。少数县、社超过此数。从实际情况看,耕地转包是生产进一步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农业专业化、社会化发展必然出现的经济活动。对此,各地大都采取允许、支持的政策,取得较好效果。至于采取何种途径,如何正确处理转让户与承接户以及集体、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各地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办法,都有些可取的经验。但在理论上还有争论,如耕地转包是否违背土地公有社会主义原则,有偿转包是否就象旧社会出租土地一样,等等。本期编发下列6篇稿件,供研究参考,并望读者能理论联系实际地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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