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收应实行征查分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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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克茂.农业税收应实行征查分开[J].农村财政与财务,199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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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克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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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建湖县荡中乡财政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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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改革不断深入,农村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农副业生产发展更快,农业税收也随之增长,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目前,农业税收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通过财政干部的积极努力,基本上能完成农业税收的征收任务,但征管难度很大在征收过程中也饱偿了酸、甜、苦、辣。除了一些客观因素外,在执法体系的健全和执法力度、组织上还存在一些问题。笔者变为,农业税收应实行征、查分开。 一、从农业税收发展形势来看,有必要征、查分开。随着农村经济不断改革和发展,农业生产发展也很快,特别是养殖业和种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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