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买卖废弃车票行为的定位与法律规制 |
| |
作者姓名: | 赵桂民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基础部政法教研室,河北廊坊065000 |
| |
摘 要: | 将废票有价、高价出售的行为是一种倒卖行为,但不能对其予以行政处罚或刑事定罪量刑。以废票变造成“真票”后的出售是一种欺诈行为,应予以行政处罚或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对以废弃车票变造成”真车票”的行为应该只能予以行政处罚。对购买废票的行为不能予以行政处罚或定罪量刑;购买废票后用于报销、超额报销或变相报销,不能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以职务侵占罪、贪污罪、诈骗罪等罪名追究报销人的刑事责任。
|
关 键 词: | 废弃车票 买卖 变造 欺诈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