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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关部门颁布关于开办中外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
摘    要:<正> 主要内容如下: 一、举办中外股份有限公司,是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一种新形式,各试点地区的经贸部门应搞好审批和管理工作。 二、凡设立对外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或国内现有公司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各地经贸部门都应依据国家利用外资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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