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新基建"理论上可通过数字化转型、创新链优化、产业链重构、产业网络集聚等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效率提升赋能。通过构建计量模型并利用2003—2016年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面板数据,实证检验却发现:样本期间的"新基建"及其三个组成类型("信息基建""融合基建""创新基建")均未显著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效率提升,说明"新基建"并不必然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效率。在行业异质性上,"新基建"主要赋能新材料产业和生物产业技术效率提升,而对其他行业技术效率提升的影响并不显著;在地区异质性上,"新基建"显著促进了中、西部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效率及其综合技术效率的提升,但对东部及东北地区的作用并不突出。本文认为,"新基建"的产业升级效应难以在短期内充分发挥,应将其视为有效投资,带动消费需求升级,长期内则可成为"双循环"赋能利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