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吴良材”纠纷见分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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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品昌,刘齐民.沪苏“吴良材”纠纷见分晓[J].中华商标,20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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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品昌 刘齐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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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无锡市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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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200多年历史的上海吴良材眼镜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吴良材)诉成立不到10年的苏州吴良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吴良材)侵权案,经过两年多的"拉锯战",最近终于初见分晓: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苏州吴良材停止侵犯"吴良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在判决生效3个月内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吴良材"字样;赔偿上海吴良材经济损失17万元,并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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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机关 注册商标专用权 企业名称 上海 纠纷 商标权 苏州市 良材 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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