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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用地单位应优先吸收被征地农民就业
摘    要:国土部明确规定,为了使被征地农民真正分享到工业化、城镇化的成果,保障他们的长远生计,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农民视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农业生产安置、重新择业安置、入股分红安置、异地移民安置,使他们的长远生计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关 键 词:被征地农民  用地  安置  分红  入股  优先  就业  国土  择业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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