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商标被“善意”登记为商号是否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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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伟华.在先商标被“善意”登记为商号是否侵权[J].中华商标,2008(8):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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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伟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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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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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先注册商标被登记为商号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后商号的权利人恶意登记与在先注册商标相同的商号,最常见的便是大量商号“傍”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的情况,如近几年的“星巴克”商标侵权案、蒙牛乳业与蒙牛酒业纠纷案等都是这类侵权案件的典型代表。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主要通过认定在后商号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或保护在先权利等途径来判定在后商号构成侵权,以此保护在先注册的商标尤其是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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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标侵权案 注册商标 商号 “善意” 驰名商标 蒙牛乳业 商标专用权 不正当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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