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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劳务派遣走向法制轨道
引用本文:曹晓勇.邮政劳务派遣走向法制轨道[J].中国邮政,2008(5):60-60.
作者姓名:曹晓勇
摘    要:《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管理作出了新的法律规定,填补了法律空白,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进行了规范,限定了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在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用人单位义务外,还规定了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些规定对邮政企业规范劳务工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关 键 词:邮政企业  劳务工  用人单位  轨道  法制  法律规定  劳动者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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