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有我国国名的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审查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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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亓蕾.含有我国国名的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审查判断[J].中华商标,2014(8):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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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亓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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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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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简称《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是否构成同我国国名相同或近似的标志,应将诉争商标作为整体进行判断。含有我国国名的标志并不当然构成同我国国名相同或近似的标志,若不构成,因标志含有国家名称,从维护国家尊严及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角度,仍应适用《商标法》的其他条款予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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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查判断 华视传媒 公共秩序 商标使用 商标评审委员会 注册申请 商标申请 国家尊严 数字移动电视 商标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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