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制:婚姻的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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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彦斌.AA制:婚姻的陷阱[J].理财,2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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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彦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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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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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刘女士和李先生是在2004年年初结婚的.为了能够结婚,两人贷款在北京买了一套住房,住房的首付款是由李先生支付的,装修和家具的费用则由刘女士承担.两人在婚前作了"婚前财产约定":双方在结婚前各自拥有的财产,在婚后继续归各自所有;婚后理财采用AA制,由李先生负责偿还每月的房贷,刘女士负担家庭的日常生活费用;如果离婚,房产各分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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