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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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培炎.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J].中国经济周刊,2006(33):1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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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培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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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务院 副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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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矿产资源供求矛盾日益尖锐,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混乱情况日渐严重。国务院决定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一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积极行动,各项整顿和规范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06年7月底,全国共查处无证勘查960起,无证开采65313起(人次),超层越界开采4509起,以采代探717起,非法转让矿业权1365起,责令停产整顿矿山18191座,纠正越权发证246起。同时,对禁采区内的矿山和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也做出了具体安排:一年来,全国关闭了煤炭矿山近6000处,非煤矿山2000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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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矿产资源开发 开发秩序 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条件 越界开采 城镇化进程 供求矛盾 秩序混乱 规范措施 非法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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