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环境保护税制设计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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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朝晖.关于我国环境保护税制设计的思考[J].地方财政研究,2011(5):5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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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朝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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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富阳市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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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开征环境保护税,因此加快推进费改税,设立独立的环境保护税种势在必行。首先在具体税制的设计上,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循序渐进,将特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设定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采取定额征收,对其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征税,同时还应该制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纳税人的环境保护活动。其次,从保护环境的目的和其自身特征来看,环境保护税应该作为中央和地方的共享税,由国税局征收,并设立国家级综合环境基金对税款实行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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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保护税 税制设计 课税对象 共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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