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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吴军.小资料[J].上海劳动保障,2002(14):27-27.
作者姓名:吴军
摘    要:眼下,正是员工“跳槽”的季节,许多企业在招聘中为了能够找到本单位所需要的优秀人才,往往在招聘广告中或面试中开出许多优惠条件,许多人便慕名而来,有的不惜提前辞职甚至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但对于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中的承诺事后能否兑现,如果不能兑现,当初慕名而来的员工又如何处理,许多人对此并没有清醒的认识。其实,这个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招聘广告的性质及效力;二是招聘广告与随后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关系。

关 键 词:要约  合同法  要约邀请  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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