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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丧失后法律后果的承担问题
引用本文:张春生.票据丧失后法律后果的承担问题[J].华东经济管理,1999,13(4):60-61.
作者姓名:张春生
作者单位:安徽蒙城县人民法院
摘    要:所谓票据丧失是指票据的最后持有人无抛弃票据权利意思,而丧失对票据的占有与管领之事实或状态。票据丧失分为票据绝对丧失和票据相对丧失两种。票据绝对丧失,即票据被焚烧、撕碎、埋腐、洗烂以及锈蚀、污损、磨损等以化学、物理或其他方法致使票据上的记载事项面目全非,无从辨认,即票据作为一种物已被消灭或受毁损;票据相对丧失,即票据被盗、被抢、遗失等,也即持票人丧失对票据的占有与管领,票据仍然存在。票据绝对丧失的,任何人都无法占有原来的票据,不会发生意外情况。票据相对丧失时,票据很可能发生被冒领或被第三人占有的现…

关 键 词:票据丧失  票据法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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