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国保险业风险预警综合体系的设想与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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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峰,姜利琴.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国保险业风险预警综合体系的设想与方案[J].上海保险,2004(3):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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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峰 姜利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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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保监会上海办公室
(李峰),中国保监会上海办公室(姜利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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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际上保险业风险预警体系的模式主要有两种,即以英国为代表的偿付能力额度监管方法(Solvency Margin)和以美国为代表的风险资本法(Risk-Based Capital,RBC)。我国目前采用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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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美国 保险业 风险预警体系 偿付能力额度监管 认可负债 风险资本制度 动态监管 认可标准制度 信息化监管 财务报告 保险公司 精算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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