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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费岂可不征税
引用本文:李坚.择校费岂可不征税[J].税收征纳,2006(9):50-50.
作者姓名:李坚
摘    要:近日.广州市地税局出台关于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补充意见规定.从9月起.广州对超出国家税收免征税范围的教育劳务收入开始征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均须缴税。获悉这一意见后.不少广州市民马上就关注到“择校费征税”字眼.并表达了他们的忧虑。市民普遍担心这会给乱收费披上合法外衣。对此.广州市地税局有关人士称.对教育超标准收费征税并非承认其“合法性”。

关 键 词:征税范围  择校费  教育劳务  国家税务总局  广州市  劳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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