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商品包装物广告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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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工商广字[2005]第1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规范和加强对商品包装物广告的监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商品包装中,除该类商品国家标准要求必须标注的事项以外的文字、图形、画面等,符合商业广告特征的,可以适用《广告法》规定进行规范和监管。二、包装物广告内容违法的,除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按照以下原则定性和处理:(一)包装物广告含有虚假内容的,依照《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虚假广告或者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处理。对于认定为含有虚假内容的包装物广告,应当立即停止广告的发布。可以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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