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炭企业内部"放小"问题的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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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晓玲 张志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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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郑煤(集团)公司 2.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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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抓大放小”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方针,其目的是为了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实现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为了搞活煤炭企业,发展煤炭经济,在煤炭企业内部也应进行“放小”,将非煤生产的、兼有社会服务性质的、独立性较强的辅助服务部门或经营不善、长期亏损的法人单位,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从企业内部剥离出去,实行非公有制改造,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本文就此问题谈些看法。一、“放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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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煤炭企业 抓大放小 国企改革 产权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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