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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2009年3月19日财税[2009]29号
摘    要:各省、自治区、育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合称新税法)有关规定,现将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关 键 词:企业所得税管理  税前扣除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手续费  支出  佣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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