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固定资产应采取快速折旧法 |
| |
作者姓名: | 胡先明 |
| |
作者单位: | 煤炭部财务司 |
| |
摘 要: | 目前煤矿企业按原煤产量计提维简费的办法,对煤矿的维持简单再生产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它与煤矿占用的固定资产不挂钩,占多占少一个样,管好管坏一个样,不利于企业的技术进步,不利于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经济核算,不能正确地计提固定资产补偿基金。所以,恢复计提折旧势在必行。现在的问题是采取什么样的折旧办法,才有利于煤矿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这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当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大致有这么几种:使用年限法、产量法及快速折旧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