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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侵权行为相关问题探析
作者姓名:韩振华
作者单位:长春税务学院,吉林,长春,130117  
摘    要: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但其侵权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按照共同侵权人之间有无主观上的共同过错(共同故意或过失),可将共同侵权行为分为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和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共同侵权人对损害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侵权人作为一个整体对损害共同承担责任;共同侵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对全部损害承担责任;在共同侵权人其中一人对全部损害承担了责任之后,他有权向其他未承担责任的共同侵权人追偿,请求偿付其应当的赔偿份额.

关 键 词:共同侵权行为  意思上的联络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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