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人民银行自1984年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当年在各省设立一级分行,在各地区(市)设立二级分行,1986年设立县级支行,建立起与地方政府基本一致的人民银行组织体系.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人民银行的组织体系得到相应调整.目前,人民银行设立有:上海总部以及8个分行和2个营业管理部、339个中心支行(其中20个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5个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其余为市州盟中心支行和分行营业管理部)、1766个县(市)支行.这些分支机构根据总行的授权,在本辖区依法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承办有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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