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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的几点经济学思考
引用本文:李正生.职务犯罪的几点经济学思考[J].中国市场,2006(26).
作者姓名:李正生
作者单位: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摘    要:职务犯罪成本与收益的经济学分析在用经济分析方法研究职务犯罪时,一个重要的分析工具就是犯罪经济学的成本与收益理论。犯罪经济学是由美国的著名经济学家加里·S·贝克首创,其核心内容是认为犯罪实际上是一种“经济活动”,犯罪分子作为“经济人”有着自己对“犯罪成本”和“犯罪收益”的核算“,当某人从事违法行为的预期效用超过将时间及另外的资源用于从事其他活动所带来的效用时,此人便会从事违法行为,由此,一些人成为犯罪不在于他们的基本动机与别人有什么不同,而在于他们的成本之间存在的差异。所以对于职务犯罪成本和收益构成的具体分析,有助于我们全面理解和把握这一犯罪。职务犯罪的显性成本。犯罪的显性成本是指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直接投入的物力、人力和智力、心理等因素的耗用。由于职务犯罪的犯罪人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和财务支配权,加之权力制约不强,制度不完善,所以该类犯罪的犯罪人自身的直接物质投入一般较低,甚至为零,但是犯罪人在实施犯罪前的智力、心理投入相当大,很多情况下直接决定犯罪人是否采取犯罪行为,这主要包括在预谋、策划阶段所耗费的智力资源,以及对实施犯罪后可能遭到的社会道德的遣责和法律惩罚的恐惧,从而产生的精神压力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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