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民银行法》在基层人民银行履职实践中有关问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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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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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西峡县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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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以下简称《人民银行法》)修改决定。多年来《,人民银行法》对于进一步强化人民银行在实施金融宏观调控、保持币值稳定、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和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对基层人民银行正确履职奠定了法律基础。经过几年的法律实践,尤其是2008年国务院批准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简称“三定”规定)以后,现行的《人民银行法》在基层人民银行的履职实践中,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和不足,亟待给予补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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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层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法 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 信贷政策 协调机制 金融稳定 系统性金融风险 检查监督 金融宏观调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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