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针对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民间金融乱象高发地不同人群展开田野调查,在总结民间借贷债务催收市场四个特征事实基础上,运用“中介理论”解释了催收组织结构演化的内在逻辑,并用“博弈论”对民间借贷债务催收涉黑隐患的形成机理进行分析。民间借贷是一个自由选择的市场,高利贷往往由高风险借款人与高风险放款人相匹配形成“尖刀上的双人舞”。违约产生后,由于民间借贷债务催收是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的隐秘市场,催债人无法区分“策略性违约”债务人,只能通过施压以增加其不还款的内在成本。市场分割导致债务催收难以形成统一流程,催债人施压过程中往往使用层层分级的非常规手段,“边缘策略”无法正确实施,最后往往导致民间借贷债务催收涉黑现象频发。为此,可借鉴海外经验,促进债务催收市场实现合法化,引导半地下的债务催收机构走向阳光化,同时,制订相关法律以规范债务催收机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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