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量刑建议权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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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平祥,饶冠俊.再议量刑建议权的必要性与可行性[J].理论观察,2012(6):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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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平祥 饶冠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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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绍兴文理学院,浙江绍兴,312000 2.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杭州,31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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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浙江省社科联2011年度研究课题《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的实践障碍与理论破解--基于“量刑的可对抗性”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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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检察院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案件中又是提起公诉的公诉人。现今的司法实践中,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量刑建议已成为常态,并进入了司法解释和新《刑事诉讼法》,但是理论研究分歧和实践冲突仍然存在。其实,在我国构建量刑建议制度,有着充分的理论基础和实践需要,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只是同时必须做好相关制度的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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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院 量刑建议权 必要性 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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