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掷物致人死命 过失犯罪判刑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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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钊.高空掷物致人死命 过失犯罪判刑两年[J].现代经济,2002(10):5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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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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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0年9月的一天早上,某物业管理公司一位清洁工在某住宅区3栋6楼打扫卫生时,见垃圾桶旁有一废弃的重达7.35公斤的木板,因贪图方便就将该木板从6楼阳台扔往楼下,击中正在楼下玩耍的仅14个月大的男童。该男童当场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接报案后在当日将该清洁工刑事拘留。法院就此案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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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判刑 过失犯罪 刑事拘留 审理 法院 公安机关 无效 男童 抢救 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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