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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承担少收多付之债
引用本文:虞金苟.谁来承担少收多付之债[J].中国邮政,2008(5):61-61.
作者姓名:虞金苟
摘    要: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的工作人员由于业务繁忙,每日经手收付的款额巨大,稍不留神,就有可能在工作中发生少收多付。对于少收多付的资金,谁来进行追偿,谁又要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在现实中还存在许多争议。从下面的案例中我们可以作一分析。

关 键 词:工作人员  营业网点  金融机构  法律责任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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