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地方政府投资体制的政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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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莹.改革地方政府投资体制的政策建议[J].经济研究参考,2006(15):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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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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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合理界定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落实地方投资自主权。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对中央和地方的财权进行更合理的划分,使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相匹配。对地方政府而言,只有财权和事权相一致,地方政府才真正拥有投资自主权。规范转移支付制度,使之能与分税制的中央、地方分权状况相匹配,更好地保证地方政府的投资财力。尤其对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规范的转移支付不仅能减轻地方政府的融资压力,也能保证地方政府投资资金来源的可靠性和连续性。2.加强对地方政府投资决策的监督,抑制投资冲动。(1)地方政府应合理界定投资职能与范围。2004年颁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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