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文利用2010、2012、2013和2015四个年份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数据,以居民是否参加居委会或村委会选举投票来度量社会资本水平,系统分析了个人主观经济地位对其社会资本水平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人们较低的主观经济地位对其社会资本水平具有明显的消极影响:人们的主观经济地位越低,其参加投票的可能性越小。进一步的分析发现,个人主观经济地位是通过影响其公共参与信心以及对政府的信任进而影响其投票行为的,这种影响会因当地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互联网使用整体状况不同而存在明显差异:在法律知识水平更高、互联网使用频率更高的地区,人们较低的主观经济地位对其参加选举投票的阻碍作用越小。本文的实证发现对于提升我国居民的社会资本水平有着重要的政策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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