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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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鹏,王兆同.三问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合法性[J].中国保险,2007(9):3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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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鹏 王兆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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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 2.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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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8月8日,中国社科院助理研究员黄金荣在北京铁路局营业处购买了一张从北京至义乌的火车票,票价为205元。黄先生事后得知,其购买的车票中包含了基本票价2%的“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却无人告知。结果,黄先生以“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为由,一纸诉状将北京市铁路局告上法庭,称北京铁路局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此案2005年12月25日开庭审理,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以强制保险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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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北京铁路局 强制保险 意外伤害 合法性 消费者知情权 旅客 铁路运输法院 中国社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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