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商品价格最赢处罚三百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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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维.哄抬商品价格最赢处罚三百万[J].现代企业,2011(8):I0001-I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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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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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以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交易方接受高价商品或者服务,属于非法牟利行为。近日,记者从陕西省物价局获悉,《陕西省价格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其中,哄抬价格最高处罚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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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品价格 处罚 陕西省物价局 限定方式 附加条件 高价商品 哄抬价格 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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