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为村干部发“退休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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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开堂.枣阳为村干部发“退休金”[J].农村财务会计,2006(12):4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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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开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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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今年起,湖北省枣阳市每年从财政上拿出专项资金,为连续任职20年以上的退职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生活费,确深长期担任村级主要职等、并为农村发展作出贡献的村级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安,充分调动在职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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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枣阳市 退休金 村干部 村党支部书记 村级干部 村委会主任 专项资金 老有所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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